大連標志設計警示細節決意成敗
徽標設計竊爭議是我們博客涉及的最罕見主題之一。然則,即使我們為某些設計師辯護而又指責其他設計師,您能夠已經注意到,我們從未從純粹的司法角度來對待事情。為甚么?
那是因為徽標設計版權乃至在司法層面上都是客觀性的泥潭。對文本,可以在無意間類似和侵略版權之間豎立司法界線,因為您可以輕松肯定兩部作品中溝通文本的百分比。用視覺作品幾近不能夠做到這一點,是以您可以遺忘任何您能夠聽說過的“ 25%規則”。此外,文本提供了無數種表達同一事物的方式,是以不太能夠意外地寫出與他人完全溝通的作品。設計并不總是具有溝通的奢華感,尤其是在最近流行的基于幾何的風格上。
如果對徽標提出版權訴訟,法官將憑據“通俗觀察員測驗”做出決意。這是法院用來肯定兩個徽標之間是不是存在“實質性類似性”的一種方式,也就是說,兩個徽標足夠類似,以至于通俗客戶能夠會誤認為另一個,或者至少立即意識到一個必須是另一個的直接副本。
例如,在這類情況下,有成績的徽標幾近是原始徽標的準確復制品,直到很小的細節,并且還有許多,使得侵略版權的行動異常顯著。然則,在現今的logo設計情況中,這類清楚的案例確切很少見,而設計情況側重于復雜的幾何徽標。憑據LegalZoom的說法,“像十字,盾牌和金字塔之類的熟習外形不會[...]侵略版權”。簡而言之,徽標越通用,就越難肯定侵略版權。有許多大公司的徽標可疑地類似 –但因為這些徽標采取絕對復雜的外形,是以沒法肯定類似性是剽竊照樣僅出于偶合。
這類方式還存在其他缺點。明顯,對observer竊是不是產生,分歧的觀察者能夠有分歧的見解,這意味著在某些情況下“均勻”的見解能夠不容易肯定。別的,通俗的觀察者不一定具有足夠的徽標設計常識來肯定剽竊徽標的能夠性。
在商標爭議中,觀察者測試更加適合,因為商標針對的是客戶,目標是珍愛他們免受分歧品牌之間的攪渾。然則,在版權爭議中,其目標是肯定是不是產生竊,是以沒法包管測試會得出準確的效果。
固然,泛起了一個成績:在這類情況下,甚么可以替換觀察者測試?不幸的是,迄今為止,這個成績仍未獲得解答。